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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军队文职考试常识备考:军事法庭.

2021-01-18 15:1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荆门人事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军队文职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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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就是军事法庭,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的审判机关属于国家审判体系中专门的人民法院。中国的军事法院分为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区级军事法院、兵团和军级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其他各级军事法院对本级政治机关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各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军事法院监督下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中国的军事法院脱胎于八路军的军法处。1955 年 8 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将全军各级军法处改为军事法院,把军队的审判机关纳入国家审判机关的体系。

  中国军事法院的任务是审判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的刑事案件和和依照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案件,并对危害国家和损害国防能力的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严惩。各级军事法院的职权分别是:
  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1)审判正师职以上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2)审判涉外刑事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其他第一审刑事案件;(4)负担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的审判任务。
  2.军区级军事法院:(1)审判副师职和团职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2)审判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以及上级军事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3)负担上诉、抗诉案件的审判。
  3.兵团和军级军事法院:(1)审判正营职以下人员犯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一审案件;(2)上级军事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依照法律规定,军事法院行使独立的审判权。实行公开审判、辩护、回避、合议、两审终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等制度和程序,并在保卫部门、军事检察院的互相配合下确保国家法律有效地实行。

    (编辑:沙洋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