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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省考备考公基之法律常识:民法(一)

2022-04-13 15:52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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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4、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哪些?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5、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6、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时间?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7、(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18周岁以上;智力、精神状况良好

  (2)什么人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3)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成年人,他们的行为能力如何?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未成年人,他们的行为能力如何?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8、(1)监护的对象是谁?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2)监护的种类有哪些?

  法定监护、指定监护、意定监护、遗嘱监护

  9、什么是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10、(1)宣告失踪的条件?

  下落不明满2年

  (2)宣告失踪案件的管辖法院?

  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

  11、(1)宣告死亡的条件?

  下落不明4年;意外事故时为2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

  (2)申请宣告死亡的公告期?

  普通:1年;特殊: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3)撤销宣告死亡,对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配偶尚未再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配偶再婚的,再婚后又离婚以及再婚后死亡的,不得自行恢复

  1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起止时间?

  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13、法人成立的条件?

  (1)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14、(1)我国《民法典》将法人分为几类?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属于哪种法人?

  非营利法人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属于哪种法人?

  营利法人

  15、(1)由两个以上的人根据协议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是什么社会组织?

  普通合伙企业

  (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6、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7、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等

  18、(1)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什么?

  要约

  (2)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属于什么?

  要约邀请

  (3)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什么?

  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19、(1)可变更、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

  (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未被追认的民事行为无效,被追认后有效

  (3)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会导致什么后果?

  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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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沙洋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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