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8 12:00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兴山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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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宜昌市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兴山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20年 9月21日至10月1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10月1日-10月8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二、认定权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湖北省兴山县的中国公民,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四、认定条件
(一)学历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三)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有效期。申请人可在兴山县人民医院及宜昌市中心医院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并有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才是有效体检结果。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五、认定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县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 “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县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网报时,应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
2.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宜昌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兴山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选择兴山县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
4.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 “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6日。
2.现场确认地点:兴山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3.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一式2份;
(2)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原件、《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原件(未在规定时段、未使用规定体检表或非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无效);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核对网报信息后退回的:①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为宜昌户籍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网报时,学历证书、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未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补充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未参加全国统考,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复印件均须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五)制发证书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具体领取时间见兴山县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认定结果公示中的说明。领取地点为现场确认点。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信息系统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特别提示:若普通话证书原系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颁发的,申请人应提前联系省语委办核查并出具证书真实有效的证明。联系方式:省语委办027-87328183;省测试中心027-67868066、邮箱:372537338@qq.com。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三)《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发函对接辖区公安机关进行背景核查,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不予认定发证。
(四)《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申请人应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除个人承诺书签名外,不能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冲印的证件照。《体检表》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申请教师资格相关表样及资料袋封面,在本公告下方下载“申请教师资格相关表格”(附件4)。
(五)申请人网报如遇技术问题,参见《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附件2)和《申请人网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附件3),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010-58800171)咨询处理。若遇网络堵塞,也可以在系统开放日的维护时段(17:00~24:00)尝试错峰网报。
(六)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防控管理要求。
(七)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2.申请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申请人网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4.申请教师资格相关表格
兴山县教育局
2020年9月12日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1.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0717-6441534
2.普通话水平测试咨询电话:0717-6053328
3.兴山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教育局:0717-2580796
现场确认阶段:0717-2587180
附件2:
申请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 正确选择网报网站,准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申请,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点。
1. 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一律选择“宜昌市教育局”。其他学段选择“兴山县教育局”
2. 现场确认点:选择兴山县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正确选择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申请人户籍为兴山县的选择“户籍所在地”, 持有兴山县有效居住证的应选择“居住地”。
三、正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职业、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毕业学校和专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汉字之间不用空格,输入信息时不要使用“、.()”等特殊字符。
申请人如有“专业技术职务”(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等职称),则如实填写;如无,则填“无”。如有工作单位,则如实填写;如无,则填“无”。
四、正确填写申请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应按教师资格国考成绩合格证明上的填写,考试合格证明编号、考试类型等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填写。未参加全国统考,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按合格学历证书上的准确填写。
五、正确填写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上的证书编号、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学位名称、学历层次、学习形式、毕(结)业结论、毕业日期等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证书照片上传必须清晰完整,否则系统验证不通过。
六、正确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测试时间、等级、成绩 、测试机构 等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证书照片上传必须清晰完整,否则系统验证不通过。
七、正确上传“个人承诺书”照片。承诺人签名和承诺日期必须手写之后再上传。“个人承诺书”纸质版拍照后,把原照片修改成1024*768尺寸,这样的图片大小不会超过200K,符合系统上传要求,组合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出来的效果也清晰。上传时要把整个个人承诺内容(包括个人承诺书标题、全部承诺内容、承诺人和承诺时间)都框选后再上传,“个人承诺书”板块必须完整清晰。
八、正确上传申请人照片。必须是正规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不能是半身照、生活照等,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上传后必须完整清晰。提交办证用的登记照必须和网报上传的同底版。
九、所有网报信息填写完毕后必须预览检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单击“教师资格认定”选项,在右下方点击“预览申请表”。如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项填报信息能正常显示,证件照和承诺书完整清晰,则表示网报成功。否则,重新登录网站后修改信息再检查,直至网报成功。《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申请人依据网报内容使用电脑填写信息(除个人承诺书签名外,不能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冲印的证件照。
附件3:
申请人网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1.登录时提示“报名流量控制,请耐心等待,稍后再试”怎么办?
答:为保证教师资格申请人报名过程流畅,中国教师资格网暂时对系统同时在线人数做出了一定限制。请广大申请人务必先查看所在省份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公告,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避免占用在当前时间段报名的申请人资源。感谢您的大力配合!同时,建议申请人选择错峰,不要在网报开始第一天等高峰时间段同时报名。
2.登录时提示账号密码错误,但使用“忘记密码”功能重置密码时提示注册账号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在进行密码重置时请仔细检查您填写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是否与注册时一致,尤其是您的姓名信息。如上述操作仍无法解决问题,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处理。
3.国考合格后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答:教师资格申请人因身份信息变更,造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信息与本人现身份信息不一致、无法核查到考试成绩的,请在认定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类型进行认定。在现场确认时携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4.用户实名注册时手机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答:建议寻找到手机信号比较强的位置进行验证码接收或更换其他手机号码重新接收验证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在“个人信息中心”中将注册成功所用的手机号码再修改回本人的手机号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如果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能核验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中选择“录入证书”,然后自行添加自己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与信息系统中核验到的等级不一致怎么办?
答: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中选择“录入证书”,然后重新输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编号,进行重新核验。如重新核验成功,之前核验到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将以最新核验到的信息为准进行更新。如重新核验后的信息与证书上的信息仍然不一致,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核实。
7.国考合格证明信息在报名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请教师资格申请人仔细检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有空格或其他不明显符号。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注册信息。如检查无误后还是不能核验到的,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核实(需提供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密码,联系电话等)。
8.学历信息在信息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如果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能核验到本人学历的,请仔细检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学历证书上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有空格或其他不明显符号。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注册信息。如检查无误后还是不能核验到的,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信息”中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然后自行添加自己的学历信息,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港澳台地区学历和国外留学学历请选择对应的“学历校验类型”进行操作。
9.认定报名过程中照片或个人承诺书上传不成功怎么办?
答:请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或使用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谷歌内核模式)进行上传照片操作。对于出现其它无法上传照片情况,建议您尝试以下操作是否可以解决:
①点击上传文件/照片按钮没有反应:请检查系统分辨率设置,系统分辨率过低可能会造成上传文件按钮失效。
②点击“上传照片”选项弹出上传图片框后却找不到上传按钮:查看浏览器是否进行了页面缩放,或者检查系统分辨率是否过低。
③调整照片选框显示不正常,无法选取照片范围:请更换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认定报名、上传照片操作。
10.在“业务平台”下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列表中的“认定状态”都分别是什么意思?
答:为便于申请人了解认定工作进度,信息系统给申请人提供了认定状态,包括“待审核确认”、“确认未通过”、“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认定未通过”五种。各认定状态的含义如下:
①“待审核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还没有到现场确认时间或已经进入现场确认时间段,但本人还没有去现场确认的状况。在这个状态下,申请人一定要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去完成现场确认。
②“确认未通过”是指进行现场确认时,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的情况。
③“待认定审批”是指进行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现场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这一状态的时间比较长,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④“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此次认定,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⑤“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11.注册报名后发现姓名栏中不是自己的真实姓名怎么办?
答: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账号注册时,如使用浏览器自动保存账号密码功能,可能会造成实名注册时姓名处自动填写为身份证件号码或安全邮箱或手机号码等内容,造成“个人身份信息”栏中“姓名”栏填写为身份证件号码或安全邮箱或手机号码等。这样可能导致以下两种现象:
①以非国家统一考试身份报名的,报名信息的姓名出现错误;
②以国家统一考试身份报名的,无法核验到考试合格信息。
解决方案:填写报名信息时请仔细核对您的个人信息,特别是姓名栏的内容。如发现姓名栏内的内容非本人姓名的,需要在两个环节进行修改。一是先在“个人信息中心”下将姓名栏内容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其次,在“业务平台”下教师资格认定列表中“查询”到自己的报名信息,并通过“修改”操作,将错误的姓名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12.申请人选错确认点,怎么更改申请人确认点?
答:申请人可自己修改。由申请人本人,到网报界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里,点击“查询”,再到右侧“修改”图标处(注意没有汉字),可以自行修改确认点。
13.其他问题
(1)认定报名前面数据都正常填写,但是到信息确认页面填写的信息都不见了的。申请人检查添加的学历、学位、普通话证书信息是否使用了“、.()”等特殊字符,要求将相关字符删除即可正常显示并报名。
(2)无法登陆,显示等待60秒:建议先试试我们自己是否能登陆,如果可以,判断可能是申请人浏览器缓存问题,可以选择更换浏览器、清除缓存等尝试解决。
(3)选择不了城市/认定机构/确认点:在确认点选择页,申请人先随便更换一个省,然后再换回去看看城市等下拉菜单是否显示恢复正常。
(4)如果想删除已经与报名关联的待核验信息,需要重新新增一条相关信息,再修改资格认定的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可以删除。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专科学历无学位,误录入了一条错误的学位信息,且已提交,显示学位无“删除”按钮,处理的办法是:新增学位项—选择“无学位”,然后进入“资格认定”界面,在右侧“操作”中选择“修改”,修改关联的学位信息后再进行删除即可。
已经核验到的信息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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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xxgk.xingshan.gov.cn/show.html?aid=15&id=4699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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