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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2020-09-12 14:23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荆门人事考试群 文章来源: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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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武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我校本次面试涉及4个岗位11名考生。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抽签时间:2020年9月19日8:00

  抽签地点:南校区教学楼2-1-502室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9:00,为期一天。

  面试地点:南校区教学楼2-1-505室。

  具体安排如下:

面试形式

时间

地点

备注

面试

说课(含自我介绍)

919日上午

南校区教学楼2-1-505

各岗位由第一名考生抽取该岗位当天三个考题题本当中一个,备课时间半个小时,说课(含自我介绍)时间15分钟。

专业水平

考核

919日下午

另行通知

根据岗位分别组织实施

 

  候考室:南校区教学楼2-1-502室。

  三、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岗位能力测评,其中岗位能力测评包括说课(含自我介绍,时间15分钟)和专业水平考核。

  四、面试成绩权重比例

  面试总成绩由说课成绩和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构成,比例为6:4。如果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考生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或者超过划定的分数线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否则该招聘岗位取消。面试参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五、面试程序

  1.签到。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考试当天7时30分开始进场签到,在指定物品存放处将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寄存后迅速到指定候考室签到。8时25分前未到达考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抽签。考生签到后,8:00开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备课。8:30开始备课。

  4.面试。9:00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5.听分。面试完成后,当场(或隔位)公布面试分数,考生听分后在面试结果通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

  六、成绩计算与公布

  1.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当天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示栏张贴相关岗位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武汉市2020年度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面试考生须知》(附件1),熟悉掌握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或1:1)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5.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6.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7.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

  8.考生综合成绩由学校在官网公布。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whcv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8390665,027-81805267,(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1806133(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监察处)

  附件1:武汉市2020年度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2:武汉市2020年度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表

  人事处

  2020年9月9日

  武汉市2020年度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面试

  考 生 须 知

  1、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本须知。

  2、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考后不聚会、不聚餐,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乘坐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3、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携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报到,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7时55分未进入考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自备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务人员进行核验身份信息时,考生需摘下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4、考生持“湖北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持“湖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体温仍超过37.3℃的,进入隔离室。

  5、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存放个人物品后,须提交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等资料,进行身份确认并抽签。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7、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不得和考务人员进行非必要交流,不得抽烟,不得大声喧哗。

  8、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场内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10、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资料带离考场。

  11、答题过程中,考生要把握好时间。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如答题时间到,计时员会口头提醒,此时,考生应停止答题。

  12、面试成绩宣布后,考生应在成绩通知单上签名确认并交还监督员。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

  1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武汉市2020年度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表

  文章来源:http://www.whcvc.edu.cn/2020/0911/c1405a40845/page.htm

    (编辑:钟祥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