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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考招警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试题:单项选择(三)

2019-08-01 15:44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荆门人事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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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

  11. 2017年8月某日,某地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吴某在处理一起车辆追尾交通事故时,追尾机动车驾驶员数次向处理交通事故民警塞钱,吴某严词拒绝,并按照有关交通法规予以处罚。吴某的做法彰显了:

  A. 恪尽职守

  B. 文明理性

  C. 秉公执法

  D. 勇于担当

  12. 民警陈某休假期间着便装前往超市购物,在超市门口恰遇一名男子正持刀砍杀一名女子,面对险情,他挺身而出,奋力制止,与该男子展开激烈搏斗,并同随即赶到的辖区派出所民警一起制服了行凶者。民警陈某行为体现的是:

  A. 英勇善战、热诚服务、甘于奉献、团结协作

  B. 忠诚可靠、英勇善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C. 忠诚可靠、英勇善战、热诚服务、团结协作

  D. 英勇善战、热诚服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13. 刑警王某出色地完成了长期卧底任务后,与相爱多年的女民警唐某商定国庆结婚。为让婚礼热烈降重、别具一格,展示警察风采,同事们纷纷献策。以下提议合适的是:

  A. 让新人着警服拍结婚照

  B. 用警车迎亲

  C. 用警徽作婚礼现场背景

  D. 婚礼现场演奏《中国人民警察警歌》

  14. 公安工作从服务大局着眼,必须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必须考虑和高度重视对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全局的影响,下列做法中,符合这一要求的是:

  A. 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外地人从严从重、对本地人从轻从宽,保护本地经济发展

  B. 为招商引资,专门简化对外地企业的有关行政审批程序

  C.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D. 针对外地人开展各类治安检查行动,保持社会治安稳定

  15.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既包括消极、被动守法,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行使自已的权利(权力)。以下行为中,符合守法要求的是:

  A. 某纺织厂自行组织本厂数十名工人上街游行争取权益

  B. 陈某(16周岁)要求参加选区人大代表选举行使公民权利

  C. 某超市保安扣押有盗窃嫌疑顾客的随身携带物品

  D. 乙派出所将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周某的原因和处所及时通知周某的亲属

  【答案解析】

  11. 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中关于秉公执法的规定是: 事实为据,秉持公正,惩恶扬善。 根据题干民警吴某严词拒绝驾驶员数次塞钱,并按照有关交通法规予以处罚,体现了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规范。故C选项正确。

  12.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根据题干,民警陈某在休假期间遇持刀砍杀事件,遇到险情,挺身而出,奋力制止,与之搏斗体现了其爱岗敬业,热爱人民,英勇善战的职业道德。并协同赶到的民警一起制服行凶者,体现了其团结协作的职业道德。故B选项,当选。

  13.A【解析】本题考察人民警察职业纪律和内务制度。《警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分:……(五)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或者转借警车的;故B选项错误,排除。C、D项,一般于庄严、重要的场合悬挂警徽、奏唱警歌,故不符合题意,排除。

  14.C【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政策。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选项A、B错误,排除。D选项,开展各类治安检查行动,不能只对外地人,要牢固树立人民警察大局意识,从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全局出发,以保持社会的治安稳定,选项D错误,排除。C项,扫黑除恶斗争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符合题意,当选。

  15.D【解析】本题考察宪法基础知识。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因此自行组织不恰当,不当选。B项,《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陈某年仅16周岁,不具有选举权,不当选。C项,超市报案没有执法权,无权直接扣押顾客的物品,不当选。D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3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公安机关通知被传唤人家属适用本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因此符合题意,当选。

    (编辑:t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