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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恩施州宣恩县司法局招聘9名司法辅助人员【9人】

2018-11-22 11:23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荆门人事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2018年恩施州宣恩县司法局招聘9名司法辅助人员【9人】已发布。荆门人事考试网 http://jingmen.huatu.com/将及时更新湖北教师、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荆门人事考试网 http://jingmen.huatu.com/> 备考群446297195 咨询电话0724-2233225】宣恩县司法局 2018年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

  为全面加强宣恩司法行政工作,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县委专题办公室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政法系统相关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8〕4号)精神,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司法辅助人员(非在编)9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乡镇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9名)
 

招聘岗位 岗位编号 招聘人数
珠山司法所 2018001 1
椒园司法所 2018002 1
晓关司法所 2018003 1
高罗司法所 2018004 1
沙道沟司法所 2018005 1
李家河司法所 2018006 1
万寨司法所 2018007 1
长潭河司法所 2018008 1
椿木营司法所 2018009 1

 

  二、招聘条件

    (一)宣恩县司法局岗位设置地常住人口;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三)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即1970年12月31日以后至2000年10月31日前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六)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心条件,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

  (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适当加分:

  1.具有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及以上的;

  2.通过司法考试的;

  3.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

  4.获得各级荣誉证书的;

  5.具有2年以上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3.因违纪违法行为曾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验证后返还原件,保留复印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有加分项目的需要带相关的佐证材料。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宣恩县司法局4楼 人事股(白鹤巷4号)。

  (二)笔试(卷面测试占80分、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占20分)

  1、卷面测试。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按《准考证》上考试编号对号入座,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是业务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州情县情等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应聘人员运用计算机,在相同时间内,对同一份文稿进行字符输入和编辑排版。

  (三)面试

  根据笔试环节总成绩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采取百分制方式计分,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50%、面试和因素加分项目总成绩50%的比例折算。

  (四)考察政审

  县司法局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需据实填写《宣恩县司法局政审表》,并提供个人征信记录和无犯罪记录。政审不合格或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不予聘用,空额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县司法局依据政审结果,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恩新闻网、县司法局公示栏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

  薪资待遇为每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自费部分),根据工作绩效考核情况计发年底奖金。工作时间按行政机关上下班时间执行。不提供食宿。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公告由宣恩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8-5836699(司法局人事股)

  0718-5832694(司法局办公室))

  宣恩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21日

    (编辑:荆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