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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省考尝识备考:大气污染雾霾围城

2017-01-06 15:23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荆门人事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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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各地大气污染严重,雾霾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了社会的热点话题。雾霾的产生既与国情区情等有关,又与科技常识、地理常识相关,算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混合式考点,公务员考试从来不回避热点问题,对大气污染的考查也比较普遍。所以广大考生一定要对考试前一两年的时政和重大的污染事件有一个基本了解,做到有备无患。这里,华图教育以雾霾这一大气污染为例,给大家分析一下大气污染这个部分应该如何复习备考。

  一、雾霾概况

  雾霾,是雾和霾的组合词。雾霾常见于城市。中国不少地区将雾并入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现象进行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

  雾霾是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高密度人口的经济及社会活动必然会排放大量细颗粒物(PM 2.5),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细颗粒物浓度将持续积聚,此时如果受静稳天气等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的雾霾。

  雾和霾相同之处都是视程障碍物。但雾与霾的组成、形成原因和条件却有很大的差别。雾是浮游在空中的大量微小水滴或冰晶,形成条件要具备较高的水汽饱和因素。霾是由空气中的灰尘、雾霾天气图形符号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组成的。霾粒子的分布比较均匀,而且灰霾粒子的尺度比较小,从0.001微米到10微米,平均直径大约在1-2微米左右,肉眼看不到空中飘浮的颗粒物。由于灰尘、硫酸、硝酸等粒子组成的霾,其散射波长较长的光比较多,因而霾看起来呈黄色或橙灰色。

  2013年,“雾霾”成为年度关键词,有报告显示,中国最大的500个城市中,只有不到1%的城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空气质量标准,与此同时,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有7个在中国。

  2014年1月4日,国家减灾办、民政部首次将危害健康的雾霾天气纳入2013年自然灾情进行通报。2014年2月,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时指出:应对雾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控制PM2.5,要从压减燃煤、严格控车、调整产业、强化管理、联防联控、依法治理等方面采取重大举措,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指标考核,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进行责任追究。

  二、典型例题

  1、2014-国家-12. 下列关于自然现象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霾通常呈黄色或橙灰色,吸入后有害

  B.露水会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危害

  C.雾和云是由于温度下降造成的

  D.彩虹有时会同时出现两条

  【答案】B

  【解析】露水一般在夜间形成,日出以后,温度升高,露就蒸发消失了。在农作物生长的季节里,常有露出现。它对农业生产是有益的。因为在炎热的夏天,农作物的光合作用很强,会蒸发掉大量的水分,发生轻度的枯萎。到了夜间,由于露水的供应,又使农作物恢复了生机。此外,露水还有利于田庄的作物对已积累的有机物进行转化和运输。

  2、2013-安徽省直试卷(二)-22. 我国不少地区把雾霾天气作为一种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下列关于雾霾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雾”和“霾”往往是相互转化、相伴而生的,所以我们常说雾霾天气

  B. 在雾霾天气应尽量避免早晚开窗通风,最好等太阳出来后再开窗通风

  C. “雾”和“霾”虽然都会造成能见度恶化,并会危害人类的健康,但两者有很大的差别

  D. 雾霾主要是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组成,但颗粒物才是加重污染的罪魁祸首

  【答案】A

  【解析】雾和霾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互相转换,雾的主要成分是水汽,霾主要是颗粒物形成的,BCD表述均准确。故本题答案选A。

  在大家备考做题时不要题目做完就做完了,如果有时间可以思考一下题目考查的知识点是什么,知识点之间的连接如何,最好是能够做一些典型例题,或者通过一个题目去复习掌握多个知识点。

    (编辑:荆门华图)